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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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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庆东是吴美美的初恋。

就是那个暗恋五年,早恋三年,最后把她甩了的那个。

他们的早恋行为,并不为家人所知,至少吴家是不知道的。孟庆东的母亲胡阿姨,以前和老妈在一个医院工作,两人的娘家还挺近,虽然算不上多好的朋友,也属于熟人那一挂。

孟父原是当地某部门的公务员,这些年官运亨通,已经做到了不低的职位,管的还是当地经济,与吴父也相识。

算起来孟庆东也算是个官二代,吴美美感慨自己挑人的眼光挺不错。

吃完饭,吴美美回到自己房间,坐了一会儿,从床底下翻出了埋藏很久的日记本和相册。

照片里的男孩很青涩,以她现在成年人的眼光来看,也就一般。可在当年,他是她的男神。

小学时他们就在一个班,男生们逗弄她的时候,孟庆东从不参与也不起哄。后来调座位,他们成了同桌,他还会帮她说话,赶走那些坏小孩。虽然理由都是别吵闹影响他学习之类的,但她很是感激,觉得他像守护神一样闪闪发光。

他学习班里第一,白白嫩嫩衣着整洁,在一群歪七扭八打闹得脏兮兮的男孩子里简直鹤立鸡群,王子的角色不给他给谁?

虽然他不怎么跟她说话,她也很羞涩不敢主动,但同桌的两人总会有交集,借橡皮啊,送铅笔啊,问问题什么的。哪天能说几句话,她就特高兴。

其实那时年纪小,又没有什么X教育,除了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公主,她也不知道别的了。感情其实很单纯,甚至自己都不知道那些好感算不算情愫,只是默默看着,记着,因为一点互动而紧张着。

到了初中,两人又一个班。

一人一座没有同桌了,他在后排,她也看不见他了,最多下课喝水时瞄他一眼,也就一眼,怕被人发现。

可就是这么没有交集的生活,她竟然知道他大部分喜好。

比如不喝碳酸饮料,不吃胡萝卜不吃洋葱不吃辣,袜子只穿白色的,洗发水只用海飞丝,虽然打蓝球很好但并不喜欢运动,爱看探案悬疑类的小说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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