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81 先有蛋还是先有鸡?(1 / 2)
很久以后,“蝈蝈”和我对段向北在接受审讯时的“胡说八道”进行过分析。
打入段向北贩毒集团,为他数次“押货”,之后,去广东本是最后一单,因为我的突然介入,“蝈蝈”重回缅北,随后去清迈,抓张光祖,利用张光祖诱捕段向北……“蝈蝈”把所有的细节都回忆、梳理过不止一遍之后断定:段向北根本不可能发现他是中国警方的卧底。
而段向北之所以一张口就指认“蝈蝈”是卧底,是因为这个假装“自作聪明”的家伙,的确很聪明。指认“蝈蝈”是卧底,对段向北有百利而无一害。如果“蝈蝈”真是中国警方的卧底——段向北现在特别希望“蝈蝈”就是卧底——这样,在将来的庭审中,段向北可以一口咬定:中国警方“做局”陷害他;如果“蝈蝈”不是卧底,对段向北的罪行也没什么影响;他诬陷“蝈蝈”亲自开枪杀死了阿林,是因为他确信,阿林跟中国警方一定有关系,如果中国警方在谁杀了阿林这个问题上纠缠,就愈发能说明,“蝈蝈”真的有可能是卧底。
段向北的策略是:把水搅浑,制造更多的谜团,让案件无法顺利进入“起诉阶段”,总之让案件在“侦查阶段”拖得越久越好。他企盼着时间能够解决问题。时间拖得越久,他的父亲段蒙生越有可能想出办法让他逃出生天。
究竟是不是彭卫国亲自开枪杀死了阿林?这个问题调查起来相对容易一些。在“蝈蝈”接受纪检部门调查时,根据“蝈蝈”的详细描述,将阿林装进麻袋,扔到湖中淹死的,应该是段向北的“卫队”成员。段向北被抓捕后,他的“卫队”风流云散,要通过境外关系,找到当时的目击者并不困难。纪检部门向上级汇报后,上级决定启用秘密力量,很快查明:段向北在撒谎!当时,段向北的确要求“蝈蝈”枪杀阿林,而“蝈蝈”对段向北的要求当场断然拒绝!
纪检部门不是怀疑“蝈蝈”叛变,而是隐隐怀疑,他是不是做了“双面卧底”?
也就是说,当段氏父子发现“蝈蝈”的卧底身份,他们不杀“蝈蝈”,是因为“蝈蝈”被迫承认自己的中国警察身份之后,反过来与段氏父子达成了某种秘密协定,“蝈蝈”愿意利用自己的中国警察身份,为段氏父子的贩毒活动,提供某些便利,一方面换取自己的生命安全,另一方面获取非法利益?
既然是卧底警察,既然是孤身深入毒窝,“蝈蝈”的绝大多数行动,都在专案组的视线之外。所以说,卧底警察是风险最高的职业,不仅有可能被敌人发现、杀掉;而且很有可能被自己人怀疑。
对一个卧底警察而言,只有两个字能够自证清白,那就是“忠诚”。
绝对的忠诚。除此之外,就连“头顶的星空”和“内心的道德律”都是扯淡。
比如我亲爱的“蝈蝈”,此刻就面临这样的绝境,这种绝境,事实上是一种逻辑困境。
段向北一口咬定,他早就识破了“蝈蝈”的真面目。
审讯员反问他:“既然你认定彭卫国是中国警察,你为什么不除掉他?”
段向北两眼一翻,似笑非笑:“我为什么要除掉他?他不是一直在帮我做事么?我为什么要除掉一个帮我做事的人?”
审讯员冷笑:“你,一个毒枭,让一个中国警察帮你做事,笑话。”
段向北大叫:“哎哎哎,你不要乱说。你说我是毒枭,我就是毒枭吗?我是不是毒枭,这是需要在法庭上用证据来证明的。”
段向北拒不承认自己是毒枭,虽然他声称自己在全球的排名已经上升到第五,但是他又说,那是国际禁毒机构对他们家族“固有的偏见”;他说缅政府抓他,是栽赃他贩毒,以此打压缅北民族地方自治势力。
段向北接着说:“至于警察帮我做事,太多了,帮我做事的警察,缅甸有,老挝有,泰国也有,甚至美国也有……中国为什么不可以有?他们帮我做的都是正当生意,哈哈。不过,当然,我不会告诉你,他们的名字。哈哈……”
段向北声称自己早已识破了“蝈蝈”的卧底身份,他的理由是,如果“蝈蝈”不是卧底,他怎么会将自己诱骗到腊戌,从而让缅甸军队抓了自己?
“蝈蝈”声称段氏父子绝不可能识破自己的卧底身份,他的理由同样是,如果段氏父子已经识破自己的卧底身份,他怎么可能将段向北诱骗到腊戌,从而促成缅甸政府抓捕并向中国政府移交段向北?
纪检部门当然不会纠缠于这种“先有蛋还是先有鸡”的逻辑循环。一个最基本的甄别依据就是,彭卫国到底有没有接受段氏父子的“好处”,说白了,就是钱。
“蝈蝈”前后三次为段氏集团“押运”毒品,两次广东,一次甘肃;后来受段蒙生委托,到清迈去找张光祖,所得的“佣金”以及所付的“定金”,都打到了“蝈蝈”指定的帐户上——这个帐户,当然掌握在“626”专案组的手里。这些钱,“蝈蝈”事实上根本无法动用,这些钱,都将作为“毒资”被追缴,清清白白。
关键是,段向北“私底下”,有没有给过“蝈蝈”钱,特别是现金?
“蝈蝈”断然否认。
就连段向北,在接受审讯时,也未曾诬陷“老彭”私下收过他的现金。
现在,最大的疑问就是,彭卫国是不是在赌场上赢了段向北的钱?赢了多少?这些钱算什么性质?这些钱到哪儿去了?
“蝈蝈”轻描淡写地对纪检部门说:“我是赢了段向北不少钱。究竟有多少?我不记得了。一万美元左右吧。我认为那些钱,既不属于办案经费,也不属于毒资。纯属办案过程中的意外和应酬。那些钱,我送给我女朋友黎妮了。”
“蝈蝈”此语一出,纪检部门大吃一惊。
“蝈蝈”向我说明,她的母亲谢晓兰,绝对不允许我们继续交往,继而向我讲述了“南疆哥哥思沂姐姐”往事的那个夜晚,之后大约一星期,不出“蝈蝈”所料,果然有两名自称公安边防总队的男人找到了我。
“蝈蝈”还在清迈追踪“张总”的那段时间,我就通过原来报社的记者部主任介绍,开始接一些电视专题片、宣传片乃至于小广告的“文案”活,收入不高,却也不亚于我原来做小报记者。闲暇时光,我喜欢到翠湖边的省图书馆,占个座位读书,主要是读法律方面的教材,认认真真做笔记。我有点小小的野心,法律知识掌握到一定程度,我打算去参加全国司法考试,如果能通过,我想去做律师,特别想做刑辩律师,而且特别想做毒品案件的律师。想想也蛮有意思,我的男朋友,唉,我怕是不可能嫁给他了,那就算“前任”吧,我的“前任”是秘密缉毒警察,而我呢,如果成了一位专做毒品案辩护的律师,甚至可能在法庭上与我的“前任”唇枪舌战,是不是真的很有意思?
那天黄昏,我背着一个硕大的书包,慢腾腾地走下省图书馆前的台阶,那两个男人迎面拦住了我。
他们中的一个,后来我知道他的名字叫陈华,向我出示了“人民警察证”。
他们中的另外一个,后来我知道,是边防部队政治部纪检办的一名张姓干事。
他们说,他们是边防总队的干部,他们询问了我的名字,他们说:“你一定认识彭卫国吧?”我欣然点头,陈华说:“有些与彭卫国有关的事情,我们需要跟你谈谈。”
张干事补充道:“彭卫国打了结婚报告,结婚对象是你,我们……也就是做些例行调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