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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一章女孩之殇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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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他不熟悉地形,但是她也知道不能跑直线,现在唯有跑回家才是安全的了。

他在这里毫无人脉。

他跑到后门,轻轻推开门,庆幸后门没有关,他还能回来。

外面真是太危险了,他都没有出城,差点就被抓了,这要是出了城?凌峰不敢想象,要是被人知道他现在身体是女的,最后的下场,估计就是被卖进风月场所了。

唉,古代的女人真是太无奈了。

这时候的凌峰,还没吧自己当成就是那可怜的一员。

直到他想走走不了,想要留下,就只能裹脚后,凌峰才知道,自己真的好可怜。

要生生的这段脚骨,然后随着身体的发育,双脚的痛处不会减少,只会增加,但是会让你习惯和麻木,疼的都麻木了,那是什么概念?

而且从此凌峰走路只能小碎步的走,出门只能白天出门,到了成年,也就是15岁以后,她连门都无法出,每天就是在这方寸之地转来转去的。

这就是传说中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。

而且她的双脚还无法作假,因为知道他对裹脚的厌恶,他的嬷嬷和母亲,会定期检查他的双脚,只要看到一点变大的趋势,就会用力给他裹紧裹脚布。

所以她的脚,十足十的,真的成了三寸金莲,他现在真的是想跑都难了。

而且他还知道了,他的那个便宜父亲,已经给她许了人家,对方也是个私生子,只不过因为是八旗子弟,都有八旗子弟的毛病,清高,没工作,就靠着政府每个月给的一点点钱过活。

但在这个时代,婚姻讲究的是门当户对,而不是看经济实力。

凌峰在反对无效的时候,他打算自己去会会那个傻逼男人,最后他自己可以退婚。

这几年,虽然他的脚废了,但是他也用了其它方法来弥补。

比如做了一双男人的大号靴子,然后在鞋底用了很多柔软的材料,但脚底用的却是她自制的橡胶鞋底,在连着绣花鞋一起套上去,这样的话,走路就不会那么痛了。

当然了,要是有现代技术的,最好是做气垫鞋了,但现在明显是不可能的。

在一个风和日丽适合外出的日子,凌峰穿上准备好的鞋子和男装,拿着一把扇子,就出门了。

因为这些年凌峰的乖巧顺从,让家里人都对他放松了警惕,所以他在出门前没有遇到任何的障碍。

凌峰除了顺从外,只要求母亲一件事情,那就是她要读书识字。

当他母亲把这个要求和他的便宜父亲一说后,没想到他竟然答应了。

不过其实也就学了两年,识得几个字后,就不让他念了。

好在凌峰穿越而来,智商并没有下降,短短两年时间,该记住的都记住了,没记住的,他就想办法去看那些书。

他偷偷的写那些话本,也给自己存了一笔小金库了,这会儿出去装逼,正好可以用上。

凌峰看到那个所谓的未婚夫,眉头就皱了起来,年纪轻轻,就出没大烟馆。

对了,现在真是大烟流行的鼎盛时期,十个男人中,有九个半都是吸烟的,还有半个不抽烟的,只是因为没钱没渠道抽。

凌峰气质轩昂,面容俊秀,和那些被大烟摧残的弯腰驼背的八旗子弟完全不同。

这让凌峰在街上小小的引起了瞩目。

这并不是他想要的,好在为了掩人耳目,他在自己的下巴下面,画了点胡渣,让他更有男人味一点,应该不会被认出来的。

就在他打算找那个未婚夫的麻烦的时候,迎面走来了一个男人,吸引了她全部的注意力。

这张脸不是别人,正是之前弄死了那么多人的男吸血鬼,不过此刻他的脸看上去很稚嫩,而且一脸的傲气,阳光,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中二少年。

凌峰没在管那个狗屁未婚夫,而是跟了上去,直接拽着那个少年的胳膊道,“这位公子,可否交给朋友?”

搭讪老套的,就像是是个短袖之人,但这在这个时代,到是挺普遍的。

那男人双眼看了看他,穿着和气质,似乎在衡量他,有没有必要相交。

凌峰却比看上去的要紧张的多,这些年,他为什么会在这个鬼地方,为什么会吃这么多的苦,在那个满是黄土的破院子里,被关了那么久,要不是她还能拿笔写字练字,他估计就疯了。

可能答案,就在眼前的人手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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